各高等学校:
为了实现新世纪高等教育的新发展,我厅于2002年开始组织实施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新世纪教改工程”),确定了首批立项项目257个,其中A类项目100项,B类项目157个。“新世纪教改工程”实施一年多来,各高校积极组织项目启动,制定项目分年度实施计划,落实项目经费,开展项目年度检查,报送各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新世纪教改工程”取得新的突破,经研究,我厅决定对2002年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并结合中期检查的情况对部分在教学改革中有重大突破的项目追加资助经费,对已有一定基础且发展前景良好的部分项目开展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世纪教改工程”中期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一)“新世纪教改工程”中期检查的内容主要为项目启动、实施、管理,分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项目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项目进展和阶段性成果评价情况,预期的进展和结项时间,最终成果和预期评价等。凡是立项的项目(包括
A类项目和B类项目)均需如实填写“新世纪教改工程“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
(二)“新世纪教改工程”中期检查以学校自查为主,我厅根据学校自查情况适当组织抽查。对在中期检查中进展良好并有重大突破的项目,经申请批准,我厅将追加资助经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我厅将通知学校及项目负责人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立项并向全区高校通报,今后3年内我厅不再安排该项目有关人员在教学改革方面的立项。
二、追加项目经费申报
(一)追加项目经费申报的范围原则上应为项目进展良好并在教学改革方面有重大突破、教学改革成果在全国、全区高等学校中具有先进水平的A类立项项目,申报比例控制在A类项目总数的70%以内;达到上述水平且发展前景良好的B类立项项目也可以申报,申报比例控制在10%左右。
(二)追加项目经费申报需填写申报表(附件2),申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原立项经费额度,项目所在学校按1:2比例确认配套经费,经学校审批后报我厅高等教育处。我厅将根据中期检查的结果核定追加经费的项目和额度。
三、2003年立项项目申报
(一)2003年立项的重点是结合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4号),对全区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影响并已有前期教学改革研究基础的项目。
(二)2003年“新世纪教改工程”立项项目申报应在各高校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按本科院校每所学校限报2项(广西大学限报3项)、专科和高职院校每所学校限报1项的额度向我厅推荐自治区级立项,并填写立项申请书(附件3)。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项目。
四、请各高校于6月20日前将“新世纪教改工程“中期检查报告书、”新世纪教改工程“追加项目经费申请表、”新世纪教改工程“2003年立项项目申请表各一式5份报送至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李菁,电话:0771-5318097。
五、“新世纪教改工程”中期检查是我厅为迎接2005年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采取的一项的重要措施。各高校要充分重视这项工作,以“新世纪教改工程“立项项目为龙头,推进教学改革,推进教学成果建设,力争在2004年将要进行的申报2005年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和国家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工作中取得好成绩。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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